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待遇标准)-银河官网入口登录

导语 “梅州惠民保”是由政府引导、支持,由11个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的普惠定制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机补充。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待遇标准,请看正文。

  “梅州惠民保”待遇标准

  1、个人自付住院费用保障(医保政策范围内):

  年度内,参保人因疾病或非第三方责任所受伤害就医时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自付比例部分(含住院起付标准),免赔额1万元,支付比例:超出免赔额1万元以上部分实行分段累进报销,3万元(含)以下报销40%,3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100万元。

  2、个人先行自付住院费用保障(医保政策范围内):

  年度内,经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由个人支付的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住院起付标准),免赔额1.5万元,支付比例按60%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70万元。

  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参保人个人先行自付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检查、化验、治疗项目、药品等医疗费用,经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个人先行自付费用。

  3、个人自费住院费用保障(医保政策范围外):

  年度内,经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由个人自费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住院起付标准),免赔额2万元,支付比例按60%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万元。

  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检查、化验、治疗项目、药品(含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等医疗费用,经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不含超限价材料费用。

  4、特新和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保障(自费药品目录):

   4.1 特新药品。特新药品报销待遇是指医保年度内,患特定病种的参保人(需参保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均可),在指定药店(详见附件三)或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购买符合《“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费用在慈善援助后,剩余药品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起付金以上的部分,"梅州惠民保"报销50%,最高报销限额为100万元。

   4.2单独支付国谈药品。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后,剩余药品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免赔额以上的部分,"梅州惠民保"报销50%,最高报销限额为100万元。

   单独支付是指参保患者就医期间使用国谈药(包括协议期内和已转为医保目录常规药品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竞价药品)时,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4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特新和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保障剩余药品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可累加;特新和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保障累计年度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5、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保障:

  参保人在梅州市内与主承保公司签订专项合作协议的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治未病”科室治疗,产生符合《中医诊疗服务特色项目表》(详见附件四)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个人支付超过1000元后,按中医诊疗特色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报销,单次报销限额70元,年度累计报销限额500元。

  合作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梅州市中医医院、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蕉岭县中医医院、丰顺县中医医院、五华县中医医院、平远县中医医院、大埔县中医医院、兴宁市中医医院。

相关附件:

  表一:“梅州惠民保”线下服务网点

  表二:《“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

  表三:指定药店清单

  表四:中医诊疗服务特色项目表

  表五 长期护理服务项目表

  备注:为更好的提供服务,将不定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惠民保】可获取梅州惠民保缴费入口及指引、参保入口二维码、报销条件、流程、比例、标准及服务网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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